电影《自杀通告》被指不利国安 禁止在港上映
由香港导演周冠威执导的电影《自杀通告》被禁止在香港上映。周冠威透露,他向香港有关部门申请公开上映时,得到的回复指这部电影上映会“不利国家安全”,因此被拒绝。
《自杀通告》以学生自杀为题材,反思教育理念、社会价值观以及家庭与学校的压力,今年11月在台湾上映。
周冠威星期二(12月16日)在脸书发文称,他今年8月4日向香港电影、报刊及物品管理部门申请上映,但等待逾四个月后才收到拒绝通知。
香港当局在回复中指出,经综合评估,影片上映“会不利于国家安全条例第10(2)(d)条”,因此不宜上映。回复还提醒,根据条例第7条,未经批准上映影片属犯罪,一经定罪可处100万港元(16.6万新元)罚款及三年监禁。
周冠威说,他已经咨询律师,曾经考虑司法覆核控告政府,“但律师意见不出所料,在司法崩坏的时代,控告政府,没有太大意义。如果败诉,更有可能被政府追讨过百万的诉讼费”。
他指出,《自杀通告》被列为禁片,“依据的法例只是写上这七个字‘不利于国家安全’,而再无进一步解释,国安法就是不用解释,荒谬、过分、粗暴、不公义,国安法遗祸香港,再多一个案例”。
周冠威说,《自杀通告》是商业电影,如今被动地变成政治事件,被认定为不利国家安全的电影,“香港上映不到,接受这个现实很痛苦”。他还说:“这套电影命途多坎坷,当然不只这套电影,包括我的电影事业,也包括——香港。”
